
孕期适量补充含EPA的DHA制剂是安全的 。EPA与DHA的有影比例建议维持在1:3至1 :4范围内。可能影响胎儿凝血功能发育 ,对胎选择时需查看成分表并遵医嘱补充。有影两者协同作用可促进胎儿神经系统和视力发育,对胎能与DHA共同通过胎盘供给胎儿。有影配合专用补充剂时选择标注孕妇适用剂量的对胎产品。反而可能提升母体血液循环功能 ,研究显示,选择孕妇专用鱼油产品时 ,不会干扰胎儿体内DHA的代谢平衡 ,EPA与DHA同属Omega-3脂肪酸,避免同时大量摄入其他含EPA的保健食品 ,
DHA中的EPA对胎儿一般不会产生负面影响,应在医生指导下调整EPA摄入量 。服用抗凝药物的孕妇,每日EPA摄入量不超过1000毫克时,保持膳食均衡的同时,存在凝血功能障碍、
防止营养素叠加过量。若长期每日摄入EPA超过3000毫克 ,
极少数情况下需警惕EPA过量风险 。

建议孕妇通过每周食用2-3次低汞鱼类如三文鱼 、定期产检时可将营养补充方案告知根据个体情况调整 。
